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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红十字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3-29 09:04:07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拔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地方红十字分会开展全国性活动,推动中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四)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年少年活动。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七)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开展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

(八)完成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即宜春市红十字会本级,内设3个科室,包含办公室、赈灾科、造血干细胞工作站,单位编制人数8人,其中:参公编制4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参公编制人员4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56.2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减少27.32万元,下降14.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56.24万元,比2020年减少27.32万元,下降14.88%。其中:

按资金性质划分:财政拨款支出156.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35.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7%,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4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2%;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9.78万元,占支出算总额的70.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2%;商品和服务支出4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2%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6.24万元,较上年下降14.88%,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1万元,较上年下降14.78%,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96.2%;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较上年下降17.4%,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费预算10.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2.2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35.46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 3个,涉及资金35.46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设置了一个一级项目:红十字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救灾、救助、救护、献造血干细胞、献遗体、献血等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新精神。

本单位设置了二级科目三个,分别是:

1、二级项目:造血干细胞工作站经费

(1)、项目概述

造血干细胞工作站主要开展造血干细胞宣传、采集寄送等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造血干细胞认知度和积极参与捐献的意识,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挽救白血病患者的生命,加大遗体器官宣传力度,开展遗体器官捐献活动。

(2)、立项依据

根据三定方案职责和《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条例》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红十字会

(4)、实施方案

一、开展造血干细胞宣传;二、招募造干志愿者;三、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业务工作。

(5)、实施周期

2021年全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7.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招募造干志愿者150人、捐献造干2例、遗体器官捐献10例。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造干宣传3次、招募志愿者150人、造干捐献2例、遗体器官捐献10例、完成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入库,在全年内完成;效益指标:产出社会效益,挽救白血病患者生命,帮助更多患者获得新的希望;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二级项目:救灾、救援、救助、救护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突发自然灾害时开展救灾物资运输和救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实施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红十字会

(4)、实施方案

一、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将救灾物资运输到相应的灾情产生地区;实施灾后重建;二、救援队伍配备设备;三、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四、开展救护普及培训,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提高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自救互救和防灾避险的能力。

(5)、实施周期

2021年全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20.06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开展救灾、救助,完成救护普及培训25000人。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开展救灾5次、开展救助50户困难群体、开展救护普及培训25000人、确保救灾顺利开展达到预期要求;效益指标:产出社会效益,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救助更多困难群众,提高普及培训参与度,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3、二级项目:志愿服务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活动。

(2)、立项依据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

(3)、实施主体

宜春市红十字会

(4)、实施方案

一、开展志愿者技能培训;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实施周期

2021年全年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培训志愿者300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次。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培训志愿者300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次、志愿者技能水平达标;效益指标:开展志愿者技能培训,使服务更加专业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红十字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2.07万元,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和标准控制各项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三部分 宜春市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项)支出:是指红十字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项)支出:是指红十字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红十字事业业务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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